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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您可以通过网银签约银行卡进行购买储蓄国债。
2、购买储蓄国债的最低金额为100元,以100元为单位,请按100元的整数倍购买。
3、储蓄国债的利率在发行时已按发行年期确定,发行期内购买并持有至到期兑付,可获得投资国债的最高收益。未到期提前兑付按规定利率计息,但会扣除一定月数或天数的利息,并按提前兑付国债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手续费。持有不满6个月不计付利息,发行期内不能提前兑付,提前兑付开始日期以财政部每期国债设定的时间为准。
4、发行期内,如遇人民银行调整同期限金融机构存款利率,当期国债从调息之日起停止发行,发行剩余额度由财政部收回。
5、储蓄国债按年付息,不计复利,不扣利息税,逾期不加计利息,到期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。
6、储蓄国债到期自动兑付,发行期内购买的国债,其到期日均为国债到期日,已到期储蓄国债可通过个人网银或者柜面进行查询储蓄国债信息。
7、通过个人网银成功认购储蓄国债后,您可查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储蓄国债(电子式)认购确认书》,如有需要,可前往柜台网点申请打印经我行盖章的纸质确认书。
交易日期 | 国债名称 | 国债期次 | 交易类型 | 账面余额(元) | 交易渠道 | 操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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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-10-10 | 2015年第一期储蓄国债(电子式) | 首期 | 网银 | 500.00 | 网银 | |
2014-10-10 | 2015年第一期储蓄国债(电子式) | 首期 | 网银 | 500.00 | 网银 | |
2014-10-10 | 2015年第一期储蓄国债(电子式) | 首期 | 网银 | 500.00 | 网银 | |
2014-10-10 | 2015年第一期储蓄国债(电子式) | 首期 | 网银 | 500.00 | 网银 | |
2014-10-10 | 2015年第一期储蓄国债(电子式) | 首期 | 网银 | 500.00 | 网银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