客户须知
一、本确认书并非债权凭证,仅用于账务核对,丢失并不影响对国债的所有权。
二、本国债实行实名制,不可流通转让,但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前兑取或质押贷款。
三、提前兑取要做一定的利益扣除并交纳相应的手续费。
四、付息日和还本日前若干个工作日起开始停止办理提前兑取业务,付息日起恢复办理。
五、若计息方式为固定利率,则执行利率为票面利率。
六、客户可通过在柜台打印对账单或者拨通承办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6588(安徽省内)、 4008896588(安徽省外)查询自己国债余额变动情况。
七、客户可在认购次日起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语音复核查询电话(400-666-5000)查询自己 国债余额动更情况。